一般信息
专利类型
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申请人类型
公司、个人或共同申请。
有效性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自国际申请日起20年,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为自国际申请日起10年。
年费
每年于国际申请日周年日缴纳年费,另设6个月附加费宽限期。
PCT申请
适用于自国际申请日起12个月内。
恢复
适用于到期日起2个月内。
检索
适用于已公开及已授权专利申请、注册及授权号的检索。
审查
形式审查、相对理由及绝对理由审查。
备案适用性
申请、注册、部分备案或终止均适用。
时限(最长)
检索:15天。
注册:48个月
- 从申请到初步审查决定: 12个月
- 从实质审查费用缴纳到决定: 28个月
- 公告异议期: 6个月
- 从授权到证书签发: 2个月
备案:1个月。
上诉:3个月。
异议:6个月。
撤销程序
在法院中适用于自授权之日起3年内的不使用撤销程序。
侵权措施
可采取措施:查扣、禁令、损害赔偿、罚款及刑事处罚。
申请要求
Power of Attorney 已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需公证)。
若申请人非发明人,需提供由双方签署并经正式公证的转让契据。
如主张优先权,需提供经认证的优先权文件副本。
(可于申请日起90天内提交)
转让要求
Power of Attorney 由受让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需公证)。
由双方签署并经正式公证的转让契据。
许可要求
Power of Attorney 由被许可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需公证)。
由双方签署并经正式公证的许可协议。
合并/抵押要求
Power of Attorney 已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需公证)。
经正式公证的合并/抵押证明。
名称/地址变更要求
Power of Attorney 以新名称/地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由主管机关出具、经正式公证的变更证明文件。
上诉 / 异议要求
Power of Attorney 已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需公证)。(须于申请时提交)
在相关司法辖区或邻近国家的先前使用证明文件
申请人公司简要历史,包括注册清单及相关注册证书复印件
全球及在相关司法辖区或邻近国家的首次使用及注册日期
自公司成立以来的发票、账单等证明文件
自公司成立以来的发票、账单等证明文件
自成立至今在原产国及所述司法辖区或邻近国家的销售额(营业额)证明
其他补充证明材料(如分销协议、当地广告、报纸、杂志等),用于证明商标在全球及相关司法辖区或邻近国家的使用及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