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信息
受保护作品
文学作品、参考作品、计算机软件与数据库、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地理地图及技术图纸、工程计划及布
申请人类型
公司、个人或共同申请。
相关权利
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及广播组织。
保护期限
作者死亡后70年。
时限(最长)
注册:3个月。
侵权措施
警告、监禁、金钱赔偿、没收全部复制品、罚款、关闭侵权机构。
巴林提交要求:
Power of Attorney 经巴林领事馆认证或海牙认证的授权书。
经巴林领事馆认证或海牙认证的公司注册证书或商业登记摘录。
如申请人非作者,则由双方签署并经认证或海牙认证的转让契据
(以上文件均需在提交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