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信息
受保护作品
专利、实用专利、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申请人类型
申请主体:公司、个人或共同申请。
相关权利
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及广播组织。
保护期限
保护期:作者去世后50年。
时限(最长)
注册周期:6个月。
侵权措施
侵权后果:监禁、金钱赔偿、没收全部复制品、罚款及关闭侵权机构。
申请要求
Power of Attorney 经沙特阿拉伯领事馆合法化或海牙认证的授权书(提交时必须提供)。
作者向申请人出具的声明(如申请人非作者),并由双方签署、公证并按上述方式合法化。
沙特阿拉伯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并遵循《尼斯协定》下的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体系用于商标注册目的。沙特阿拉伯于1982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并成立了 Saudi Authority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负责在该国保护并支持知识产权相关权利。
专利、实用专利、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申请主体:公司、个人或共同申请。
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及广播组织。
保护期:作者去世后50年。
注册周期:6个月。
侵权后果:监禁、金钱赔偿、没收全部复制品、罚款及关闭侵权机构。
Power of Attorney 经沙特阿拉伯领事馆合法化或海牙认证的授权书(提交时必须提供)。
作者向申请人出具的声明(如申请人非作者),并由双方签署、公证并按上述方式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