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王国在推动本国知识产权生态与国际标准接轨方面迈出了决定性一步。通过颁布2026年第(21)号法律,巴林正式批准加入规范工业品外观设计分类的国际条约。《洛迦诺协定》在巴林的落地实施,彰显了巴林王国致力于打造现代化、高竞争力且高效营商环境的坚定承诺。通过引入这一国际公认的分类体系,巴林旨在为境内外设计师、企业及法律专业人士大幅简化行政管理与申请流程。
立法行动与生效时间
巴林国王哈马德·本·伊萨·阿勒哈利法陛下于2026年5月24日正式批准并颁布2026年第(21)号法律。该法律在经过立法审议后,获得协商会议和众议院批准,正式核准巴林加入《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
在议会审议这项政府提交的法案期间,其与国家经济发展目标的一致性受到高度重视。议员Ahmed Al Salloom在议会发言中指出,加入该协定“有助于支持创新、改善营商环境,并提升巴林作为知识型经济体的竞争力”。
该法律文本已刊载于2026年5月25日出版的《巴林政府官方公报》第3885期,并根据法律规定于公报发布次日,即2026年5月26日,在巴林境内正式生效。
尽管2026年第(21)号法律已于2026年5月26日在巴林国内生效,巴林仍于2026年7月29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交存加入书。因此,《洛迦诺协定》将于2026年10月29日正式对巴林生效。
了解分类体系
《洛迦诺协定》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是一项多边国际条约,于1968年10月8日在瑞士洛迦诺签署,并于1979年完成修订。该协定建立了用于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的《洛迦诺分类》,并要求缔约国主管机关在外观设计申请、注册及相关官方公告中,标注承载该设计产品所属的类别和小类编号。
在这一国际标准建立之前,各国采用不同的国内工业品外观设计分类制度。同一项设计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申请注册时,可能被归入完全不同的产品类别,从而增加跨境知识产权保护、在先设计检索及权利管理的复杂性。
《洛迦诺协定》通过建立统一的国际分类体系解决了这一问题。该体系包括类别和小类目录、载有外观设计的产品字母顺序表,以及相关注释说明;现行体系设有32个大类及200多个小类,用于对工业品外观设计所应用的产品进行系统分类。
战略优势与 2030经济愿景
《洛迦诺协定》在巴林的实施带来多项切实的战略优势,并与“巴林经济愿景2030”高度契合。该国家战略旨在推动经济结构从依赖石油收入转向更加多元化、具有全球竞争力且由私营部门驱动的发展模式,同时把握知识密集型产业和高附加值服务的发展机遇。其核心指导原则包括可持续性、公平性与竞争力。
- 对计划进入或扩大中东市场的企业而言,一个可预测、透明且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知识产权制度,是评估投资目的地时的重要考量因素。采用《洛迦诺分类》可使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分类方式与国际通行体系保持一致,有助于提高设计申请、审查、在先设计检索及跨境权利管理的效率。
- 巴林通过加入该协定,进一步释放出其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和吸引国际投资的政策信号。这也有助于品牌方、设计密集型企业及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在巴林及更广泛的海湾市场中,以更清晰、更具可预见性的框架规划外观设计保护策略。
- 通过转用《洛迦诺分类》体系,巴林工业和商业部(MOIC)负责对外贸易与工业产权事务的主管部门,可使其外观设计注册管理体系与主要国际市场采用的分类标准保持一致。境外申请人将能够使用与欧洲、亚洲及美洲等市场相同的类别及小类编号,有助于提升跨境申请和权利管理的一致性。
简化行政管理
根据《洛迦诺协定》第2条,该分类体系仅具有行政管理性质,并不决定外观设计在巴林法下能否获得保护的实质性标准,例如新颖性或独特性。换言之,巴林仍可依其本国法律独立判断设计保护的性质与范围。
在实务层面,采用统一分类可减少主管机关将境外产品描述转换为本地分类体系所需的行政处理工作,使外观设计申请、审查与登记流程更具效率和可预见性。
提升检索效率
由于缔约方采用统一的数字化类别标识,设计师和知识产权律师可更高效地开展跨境在先设计检索,以初步评估设计是否具备新颖性,并识别潜在的权利冲突。
这种分类互操作性还有助于将巴林的外观设计数据接入国际检索体系,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全球外观设计数据库(WIPO Global Design Database)。该数据库支持检索海牙体系下的国际外观设计,以及参与国家和区域知识产权局的外观设计数据;用户可按关键词、权利人名称、分类、日期、国家或优先权信息等条件组合检索。
更广泛的海合会知识产权格局
巴林加入《洛迦诺协定》并非孤立事件,而是海湾合作委员会(GCC)地区整体推进知识产权制度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沙特阿拉伯于2026年正式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马德里体系,海湾地区正加速推动知识产权申请、分类及管理机制与国际标准接轨。
对于在海合会区域布局专利、商标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的跨国企业而言,这一趋势意味着区域知识产权制度正日益与欧洲、亚洲及其他主要市场的通行规则趋同。国际体系的采用有助于提高跨境权利布局、组合管理和程序协调的效率,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在不同司法辖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时的法律与行政摩擦。
不过,企业仍需注意,各海合会成员国在实体审查标准、申请费用、官方期限、语言要求及权利执法实践方面仍存在差异。因此,企业在利用国际体系提升区域布局效率的同时,仍应结合目标市场的具体法律要求制定本地化知识产权策略。
知识产权从业者的实务步骤与技术要点
- 《洛迦诺协定》与《海牙协定》的区别: 必须明确区分外观设计分类条约与国际申请条约。《洛迦诺协定》仅规范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分类,并不代表巴林已加入《海牙协定》。因此,申请人目前仍须直接向巴林工业和商业部(MOIC)提交外观设计申请,而不能通过一件国际申请指定巴林。
- 国际生效时间: 尽管2026年第(21)号法律已在巴林境内生效,但巴林在向位于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交存正式加入书满三个月后,《洛迦诺协定》才正式对巴林生效。换言之,巴林加入《洛迦诺分类》国际体系的生效日期为2026年10月29日。
- 处理在审申请: 对于在2026年5月26日生效日前已提交、但尚在审查中的外观设计申请,主管部门通常会在内部完成分类调整。申请人一般无需因此额外提交材料,既有外观设计权的实体保护亦不受影响。
- 提交新申请(第14版): 此后提交的新申请应依据现行有效的《洛迦诺分类》第14版准备产品名称、类别及小类信息,以降低收到审查意见或因程序性问题被驳回的风险。
- 语言与翻译要求: 虽然WIPO数据库主要以英语和法语运行,但在向MOIC提交本地申请时,从业者应确保标准类别标题的阿拉伯语译文与WIPO分类体系准确对应,避免因产品描述或分类表述不一致而影响审查。
- 关注后续实施细则: 律师事务所和企业知识产权团队应密切留意MOIC后续发布的实施公告。该部门未来可能引入多类别申请机制及相应的费用下调安排,这类优化措施通常会伴随《洛迦诺协定》的实施而出现。
巴林知识产权生态的重要里程碑
总体而言,巴林加入《洛迦诺协定》向国际商业界发出了明确而有力的信号:巴林正持续完善其知识产权基础设施,推动外观设计分类制度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并致力于构建更现代化、高效且具可预见性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这一举措体现了巴林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技术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及深化国际合作的政策方向,也为计划在巴林及更广泛海湾市场布局外观设计资产的企业提供了更清晰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