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

知识产权条约信息

《WIPO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

知识产权条约

《WIPO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WPPT)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制定的一项国际条约。

《WIPO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WPPT)是一项重要的国际协议,旨在加强对表演者以及录音制品制作者权利的保护,尤其是在数字环境下的相关权利保护。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专有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以及向公众提供其表演的权利(例如通过互联网)。这意味着他们有权授权或禁止对其已录制表演的复制、销售、出租或在线传播与访问。

WPPT还承认表演者的精神权利。这确保表演者有权被确认其为表演的表演者(署名权),并有权反对任何可能损害其声誉的对其表演的歪曲、篡改或其他修改(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使经济权利已经转让,这些精神权利仍然归表演者所有。

录音制品(即声音录制物)的制作者也被授予类似的经济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以及向公众提供其录音制品的权利。

缔约方:
阿富汗 - 阿尔巴尼亚 - 阿尔及利亚 - 阿根廷 - 亚美尼亚 - 澳大利亚 - 奥地利 - 阿塞拜疆 - 巴林 - 巴巴多斯 - 白俄罗斯 - 比利时 - 伯利兹 - 贝宁 - 玻利维亚 -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 博茨瓦纳 - 文莱达鲁萨兰国 - 保加利亚 - 布基纳法索 - 佛得角 - 喀麦隆 - 加拿大 - 智利 - 中国 - 哥伦比亚 - 科摩罗 - 库克群岛 - 哥斯达黎加 - 克罗地亚 - 塞浦路斯 - 捷克共和国 - 丹麦 - 多米尼加共和国 - 厄瓜多尔 - 萨尔瓦多 - 爱沙尼亚 - 欧洲联盟(EU)- 芬兰 - 法国 - 加蓬 - 格鲁吉亚 - 德国 - 加纳 - 希腊 - 危地马拉 - 几内亚 - 洪都拉斯 - 匈牙利 - 印度 - 印度尼西亚 - 爱尔兰 - 以色列 - 意大利 - 牙买加 - 日本 - 约旦 - 哈萨克斯坦 - 肯尼亚 - 基里巴斯 - 吉尔吉斯斯坦 - 拉脱维亚 - 列支敦士登 - 立陶宛 - 卢森堡 - 马达加斯加 - 马来西亚 - 马里 - 马耳他 - 墨西哥 - 摩纳哥 - 蒙古 - 黑山 - 摩洛哥 - 纳米比亚 - 荷兰 - 新西兰 - 尼加拉瓜 - 尼日利亚 - 北马其顿 - 阿曼 - 巴拿马 - 巴拉圭 - 秘鲁 - 菲律宾 - 波兰 - 葡萄牙 - 卡塔尔 - 大韩民国 - 摩尔多瓦共和国 - 罗马尼亚 - 俄罗斯联邦 - 圣基茨和尼维斯 - 圣卢西亚 -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 圣马力诺 -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 塞内加尔 - 塞尔维亚 - 新加坡 - 斯洛伐克 - 斯洛文尼亚 - 南非 - 西班牙 - 瑞典 - 瑞士 - 塔吉克斯坦 - 多哥 -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 突尼斯 - 土耳其 - 乌干达 - 乌克兰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英国 - 美国 - 乌拉圭 - 乌兹别克斯坦 - 瓦努阿图 - 委内瑞拉 - 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