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Trademark Information
阿联酋经济部(MoE)是负责商标注册的官方机构。
10年,可无限次续展,每次续展10年。
是的。阿联酋于2021年加入《马德里议定书》。
不要求。在先使用不是注册条件。
不允许。每个类别必须单独提交申请。
是的,采用第10版《尼斯分类》。
公告后30天内必须提出异议。
可以,可通过本地代理或马德里体系申请。
绝对理由包括:误导性、不道德、宗教敏感或国家标志冲突等;相对理由包括:与在先商标构成混淆。
是的,即使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可获得法律保护。
Patent Information
阿联酋经济部工业产权司负责专利事务。
自申请日起20年,需每年缴纳维持费。
是的,自1999年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
是的,实用证书保护期为10年。
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并具有工业实用性的技术发明。
不可以。海湾合作委员会(GCC)专利局已于2021年停止受理新申请,申请须通过阿联酋国家专利局提交。
仅当软件解决技术问题并满足可专利性条件时,才可能获得专利保护。
是的,专利申请需经过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
可以,但相关转让须在经济部登记备案。
缺乏新颖性、显而易见性、不属于可专利主题,或存在欺诈性申请等情形。
Industrial Design Information
产品的装饰性或美学外观。
依据《工业产权法》,通过经济部办理注册。
自申请日起20年。
不允许,每个设计均须单独提交申请。
是的,须同时进行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
可以,但须在经济部完成相应登记。
是的,外观设计必须具备新颖性和原创性。
目前尚未加入。阿联酋不是海牙体系(Hague System)国际外观设计申请体系的成员国。
可以,在6个月内依据《巴黎公约》主张优先权。
可以。外观设计权可以通过民事或刑事途径在阿联酋法院执行。
Copyright Information
联邦第38号2021年《著作权及邻接权法》。
经济部(Ministry of Economy)版权办公室。
不需要。版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但登记可作为权属证据。
文学作品、音乐作品、视听作品、软件、建筑作品、摄影作品及美术作品等。
作者终身 + 死后50年。
是的。作者享有永久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是的。软件作为文学作品受到保护。
可以。需通过书面合同,最好在主管机关备案。
可通过民事诉讼、刑事投诉或由经济部采取行政措施执行。
是的。阿联酋是《伯尔尼公约》《WIPO版权条约》以及《TRIPS协定》的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