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Information

一般信息

受保护作品

文学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数据库、艺术作品、建筑作品、地图及技术图纸、工程图纸及布局图。

申请人类型

公司、个人。

相关权利

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及广播组织。

保护期限

作者去世后50年。

时限(最长)

注册:1个月。

侵权措施

警告、监禁、金钱赔偿、没收全部复制品、罚款及勒令违规机构停业

申请要求

  • Power of Attorney 经黎巴嫩领事馆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 若申请人非作者本人,需提供作者致申请人的声明,由双方签署并按上述方式完成公证。

(以上所有文件均须于申请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