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商标部门已正式宣布,自2026年起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13版,作为阿联酋商标注册的强制适用分类体系。
自2026年1月27日起,所有在阿联酋提交的新商标申请,均须符合《尼斯分类》第13版下更新后的类别结构。该项调整反映了国际商品及服务分类标准的重大更新,企业在提交申请前应相应审查并更新其商品和服务项目表述,以确保分类准确并减少审查程序中的潜在障碍。阿联酋经济与旅游部负责提供商标注册及相关服务。
什么是尼斯分类?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是用于商标注册的国际通行商品与服务分类体系,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负责管理。WIPO 制定并推动国际知识产权规范与标准,并为全球商标保护体系提供相关服务与资源。
尼斯分类通过统一的类别框架,对商标申请所涵盖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归类,使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商标主管机关能够更一致地界定商标注册的保护范围。
对企业而言,商标保护并非仅取决于商标名称或标识本身,还取决于申请中指定的商品和服务。选择准确、完整且符合尼斯分类的类别及项目,有助于确保商标保护能够覆盖企业当前业务以及规划中的产品或服务布局。
在阿联酋的生效日期与适用范围
根据阿联酋最新要求,自2026年1月27日起,在阿联酋提交的所有新商标申请均须按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13版进行分类。阿联酋商标主管机关已正式采用该版本,申请人须依据更新后的类别标题、注释及商品/服务分类标准提交申请。
- 所有新商标申请均须采用《尼斯分类》第13版;
- 自2026年1月27日及之后提交的申请,须反映经修订的类别标题及商品/服务归类;
- 使用错误或过时的类别、商品或服务表述,可能导致审查意见、程序延误,甚至被驳回;
- 申请人应在提交前仔细审阅商品及服务项目,确保其描述清晰、分类准确,并符合更新后的分类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6年1月27日之前提交的现有申请,原则上仍按照提交时适用的分类版本审查;已注册商标通常不会被自动重新分类。然而,如对商品或服务项目作出实质性修改,仍可能需要根据第13版重新评估分类。
获取《尼斯分类》第13版的渠道
您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查阅《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13版的完整内容,以及相关类别说明和更新信息:
- 阿联酋经济与旅游部商标服务页面:可在“Trademark Services(商标服务)”下的“Customer Guide(客户指南)”或相关下载资料中查找分类文件及申请指引。该页面提供商标服务、客户手册及下载资源入口;部分文件预览可能需要通过 UAE Pass 登录。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官方网站:WIPO 提供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标准、数据及服务资源,是查阅尼斯分类、类别说明和版本更新的权威来源。
对于拟在阿联酋提交商标申请的企业,建议以 WIPO 发布的第13版分类目录为基础,并结合阿联酋经济与旅游部的现行申请要求,逐项审核拟指定的商品和服务,以确保分类及表述符合当地审查实践。
第13版的主要变化及重新分类示例
《尼斯分类》第13版引入了多项重要的重新分类调整,直接影响企业在商标申请中经常指定的商品。相关调整进一步凸显:在新版本下,准确识别商品的实际功能、用途及所属类别至关重要。
眼镜产品
矫正眼镜、太阳镜及隐形眼镜已由第9类调整至第10类(医疗器械。
精油
精油的分类现取决于其预期用途:
- 化妆品用途:第3类
- 食品用途:第30类
- 医疗用途:第5类
应急车辆
消防车、消防艇及救生艇已由第9类调整至第12类(车辆。
电加热产品
电加热服装、电加热袜及电加热脚套已由第11类调整至第25类(服装、鞋类及帽类。
电动牙刷
电动牙刷已由第10类调整至第21类(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及容器。
上述调整表明,在第13版框架下提交商标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审慎核对每项商品或服务的准确类别。分类错误或仍沿用旧版类别,可能导致审查意见、申请延误,甚至使核心商品未能获得充分的商标保护。
本次更新对商标权利人的重要意义
第13版的采用:
- 使阿联酋商标实践与国际标准接轨
- 提升商品与服务分类的清晰度与精准性
- 减少商标保护范围及执法中的模糊空间
- 要求申请人重新评估现有申请策略
若未正确选定类别,可能导致商标保护力度减弱,或引发程序异议。
Abou Naja Intellectual Property 如何为您提供协助
Abou Naja Intellectual Property 为品牌权利人提供以下专业服务:
- 依据尼斯分类第13版进行商标申请
- 精准类别选择与商品/服务项目撰写
- 阿联酋及国际商标注册策略规划
- 重新分类风险管控与合规要求管理
如需专业协助,请联系我们的商标专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