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条约信息
知识产权条约
维也纳协定
《维也纳协定》(Vienna Agreement Establishing an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the Figurative Elements of Marks)是一项用于建立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体系的国际条约,通常简称为《维也纳协定》。该条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并于1973年在奥地利维也纳缔结。
《维也纳协定》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并维护一个统一的国际分类体系,用于商标中的图形(图像)要素。该体系被称为“维也纳分类”。
缔约国在注册包含标识、图像、符号或其他非文字要素的商标时,有义务使用《维也纳分类》。
缔约方:
阿尔巴尼亚 - 亚美尼亚 - 奥地利 - 巴哈马 - 比利时 -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 巴西 - 保加利亚 - 克罗地亚 - 古巴 - 丹麦 - 法国 - 德国 - 几内亚 - 匈牙利 - 印度 - 意大利 - 牙买加 - 约旦 - 吉尔吉斯斯坦 - 卢森堡 - 马来西亚 - 墨西哥 - 摩纳哥 - 黑山 - 莫桑比克 - 荷兰 - 北马其顿 - 挪威 - 巴拉圭 - 秘鲁 - 波兰 - 葡萄牙 - 大韩民国 - 摩尔多瓦共和国 - 罗马尼亚 - 圣卢西亚 - 圣马力诺 - 沙特阿拉伯 - 塞尔维亚 - 斯洛文尼亚 - 瑞典 - 瑞士 -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 突尼斯 - 土耳其 - 土库曼斯坦 - 乌克兰 - 英国 - 乌拉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