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条约信息
知识产权条约
《斯特拉斯堡协定》(Strasbourg Agreement)
《斯特拉斯堡协定》(关于国际专利分类的协定)是一项关键性条约,建立了国际专利分类(IPC)体系。该协定于1971年在法国斯特拉斯堡缔结,并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负责管理,是全球专利信息组织与检索体系的基础。
《斯特拉斯堡协定》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一个统一的、分层的且与语言无关的分类体系,用于专利、发明人证书、实用新型以及实用证书的分类。该体系即国际专利分类(IPC)。
《斯特拉斯堡协定》的缔约国有义务在其发布的所有专利文件(包括已公开的申请和授权专利)上标注国际专利分类(IPC)符号。
缔约方:
阿尔巴尼亚 - 阿根廷 - 亚美尼亚 - 澳大利亚 - 奥地利 - 阿塞拜疆 - 白俄罗斯 - 比利时 -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 巴西 - 保加利亚 - 加拿大 - 中国 - 克罗地亚 - 古巴 - 捷克共和国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 丹麦 - 埃及 - 爱沙尼亚 - 芬兰 - 法国 - 德国 - 希腊 - 几内亚 - 教廷(梵蒂冈) - 印度 - 伊朗 - 爱尔兰 - 以色列 - 意大利 - 日本 - 哈萨克斯坦 - 吉尔吉斯斯坦 - 列支敦士登 - 卢森堡 - 马拉维 - 墨西哥 - 摩纳哥 - 蒙古 - 黑山 - 荷兰 - 北马其顿 - 挪威 - 秘鲁 - 波兰 - 葡萄牙 - 大韩民国 - 摩尔多瓦共和国 - 罗马尼亚 - 俄罗斯联邦 - 沙特阿拉伯 - 塞尔维亚 - 斯洛伐克 - 斯洛文尼亚 - 西班牙 - 苏里南 - 瑞典 - 瑞士 - 塔吉克斯坦 -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 土耳其 - 土库曼斯坦 - 乌克兰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英国 - 美国 - 乌拉圭 - 乌兹别克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