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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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斯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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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斯协定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The Nice Agreement),通常简称“尼斯协定”,是在商标法领域具有基础性地位的一项国际条约。该协定于1957年在法国尼斯缔结,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负责管理。

尼斯协定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并维持一个统一的国际分类体系,用于对商标注册所涉及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分类。该体系被广泛称为“尼斯分类”。

尼斯分类是一套全面的体系,将所有商品和服务划分为45个类别。其中,第1类至第34类涵盖各类商品(产品),第35类至第45类涵盖各类服务。

缔约方:
缔约方:阿尔巴尼亚 - 阿尔及利亚 - 安提瓜和巴布达 - 阿根廷 - 亚美尼亚 - 澳大利亚 - 奥地利 - 阿塞拜疆 - 巴哈马 - 巴林 - 巴巴多斯 - 白俄罗斯 - 比利时 - 贝宁 -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 保加利亚 - 加拿大 - 中国 - 克罗地亚 - 古巴 - 捷克共和国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 丹麦 - 多米尼克 - 埃及 - 爱沙尼亚 - 芬兰 - 法国 - 格鲁吉亚 - 德国 - 希腊 - 几内亚 - 匈牙利 - 冰岛 - 印度 - 印度尼西亚 - 伊朗 - 爱尔兰 - 以色列 - 意大利 - 牙买加 - 日本 - 约旦 - 哈萨克斯坦 - 吉尔吉斯斯坦 - 拉脱维亚 - 黎巴嫩 - 列支敦士登 - 立陶宛 - 卢森堡 - 马拉维 - 马来西亚 - 墨西哥 - 摩纳哥 - 蒙古 - 黑山 - 摩洛哥 - 莫桑比克 - 荷兰 - 新西兰 - 北马其顿 - 挪威 - 巴拉圭 - 秘鲁 - 波兰 - 葡萄牙 - 大韩民国 - 摩尔多瓦共和国 - 罗马尼亚 - 俄罗斯联邦 - 圣基茨和尼维斯 - 圣卢西亚 - 沙特阿拉伯 - 塞尔维亚 - 新加坡 - 斯洛伐克 - 斯洛文尼亚 - 西班牙 - 苏里南 - 瑞典 - 瑞士 -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 塔吉克斯坦 -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 突尼斯 - 土耳其 - 土库曼斯坦 - 乌克兰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英国 -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 - 美国 - 乌拉圭 - 乌兹别克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