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已颁布《2025年第8号联邦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对该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框架进行了全面更新。新法强化了育种者权利,并使阿联酋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与国际标准进一步接轨。
该法取代了《2009年第17号联邦法》,体现了阿联酋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农业创新、可持续发展及国家粮食安全的坚定承诺。
与国际标准接轨
新法使阿联酋的法律框架与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的标准接轨。该组织致力于推动有效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并通过授予育种者知识产权,促进农业创新、粮食安全及可持续发展。
通过采纳国际认可的保护原则,阿联酋进一步巩固了其作为支持农业创新、植物育种及生物技术领域跨境投资的司法辖区地位。
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扩大
更新后的立法将保护范围扩大至更广泛的植物属和植物种,鼓励培育具备更强适应性及商业价值的新品种。
根据新法:
- 大多数植物新品种自育种者权利获授之日起,可享有20年的保护期。
- 葡萄藤和树木品种可享有25年的延长保护期。
更长且明确的保护期限,为持续投入植物育种研发的企业、科研机构及育种者提供了长期的法律确定性和商业保障
资格条件:DUS 要求
根据新制度,植物新品种如要获得保护,必须符合国际通行的 DUS 标准:
- 新颖性
- 特异性
- 一致性
- 稳定性
这些要求确保只有真正具有创新价值、可被清晰区分、性状表现一致,并且在持续繁殖后仍能保持稳定特征的植物新品种,才能获得法定保护。
设立植物新品种登记册
该法规定,在阿联酋气候变化与环境部(MOCCAE)主管下设立植物新品种登记册。该登记册将负责:
- 受理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
- 登记录入育种者权利
- 管理和维护受保护的植物新品种
这一集中化登记制度有助于提升信息透明度,并加强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监管与管理。
设立植物新品种登记册
该法规定,在阿联酋气候变化与环境部(MOCCAE)主管下设立植物新品种登记册。该登记册将负责:
- 受理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
- 登记录入育种者权利
- 管理和维护受保护的植物新品种
这一集中化登记制度有助于提升信息透明度,并加强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监管与管理。
对粮食安全与创新的战略意义
植物新品种保护新法支持阿联酋“2051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通过现代技术推动可持续食品生产、提升本地生产能力,并强化相关法律与政策支持。
通过加强育种者权利保护并与全球知识产权标准接轨,该法有助于推动:
- 农业研发
- 植物生物技术领域投资
- 长期粮食安全与环境韧性
Abou Naja 知识产权事务所如何为您提供协助 如何提供协助
Abou Naja 知识产权事务所如何为您提供协助 为植物育种者、农业企业及创新主体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与知识产权服务,包括:
- 阿联酋植物新品种保护
- DUS 要求合规评估
- 向阿联酋气候变化与环境部办理登记申请
- 制定契合农业发展及粮食安全目标的知识产权策略
Abou Naja 知识产权 在植物新品种领域具备扎实的行业理解及品种育种、繁殖方法方面的实务知识,可为企业提供切合业务需求的专业支持。
如需专业指导,请联系本所知识产权专家:[email protected]